微信嚴懲800多個不良“自媒體”:蹭熱點、挑對立等
快科技5月21日消息,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近日發布了一項針對公眾號違規行為的治理公告,標志著其對內容規范的第一期整治行動。
該公告指出,部分公眾號運營者出于吸引關注和追求利益的目的,散布含有虛假信息和違背社會公德的內容。
此類做法不僅誤導了用戶,還可能損害內容生態的健康,甚至擾亂公共秩序。
為了響應“清朗·整治'自媒體'無底線博流量”專項行動的號召,打造健康的內容生態環境,并保護網絡空間的清新,微信公眾平臺決定加大對違規自媒體賬號的整治力度。

官方數據顯示,自5月起,微信公眾平臺已刪除違規文章共計9310篇,并對414個賬號實施了功能限制處罰,另外還有423個賬號被永久封禁。
此外,微信官方也公布了四種主要的違規行為類型,并明確表示,對于這些及其他未列舉的違規行為,將根據具體情況,對相關賬號采取逐步升級的處理措施。
1、蹭炒社會熱點
通過蹭在世公眾人物的流量炮制標題,如標題與封面均未指明人物特征,如職位,年齡等,造成與在世同名公眾人物誤導。

平臺建議:在發布文章時,標題應說明清楚具體人物、時間、事件,避免引發用戶誤解。
2、發布惡意辱罵言論
宣泄極端情緒、挑起群體對立、或未經允許泄露他人信息,煽動公眾情緒去惡意攻擊謾罵。

平臺建議:發布內容時應尊重他人的人身權益,避免通過不當方式宣泄非理性情緒,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3、違背公序良俗制造人設
文章刻意迎合低俗趣味,發布來源不明、未經查證的信息文章,以投稿/爆料/編造等形式刻意制造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人設,無中生有的編纂、低俗惡意的營銷,并借此吸粉引流,牟取利益。

平臺建議:發布相關社會事件應有權威的消息來源,以確保內容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如內容涉及主觀虛構因素,應在文內明確注明,避免對用戶造成誤導。
4、編造故事賣慘
文章炒作熱點事件,通過構思劇情腳本,虛構、演繹、編造苦情故事制造賣慘人設,打著助農、慈善等名義來實行個人賣貨,從而收割利益,擾亂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平臺建議:進行商業活動時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避免利用虛假信息牟取私利,對用戶造成欺騙和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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